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创建于1981年、前身为湖北省劳改干部学校,先后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学校、湖北省警官学校等,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国教育部备案设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03年湖北省司法学校、湖北省司法干部学校、湖北法制报社、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校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在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2009年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2015年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与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成为一体的办学实体。
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校园占地总面积400余亩,建筑面积16万多平方米,开设8个系部,22个专业,有教师260人,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多人。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办学历史
前身溯源
湖北省警官学校
1981年4月,湖北省劳改干部学校成立。
1984年1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学校。
1985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警察学校。
1993年2月,经湖北省劳改工作管理局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
1996年2月,经湖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湖北省警官学校。
湖北省司法学校
1981年2月,成立湖北省司法干部训练班。
1984年1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湖北省司法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湖北省司法干部学校。
1987年6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省司法学校。
合并发展
2002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警官学校升格为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03年5月,湖北省司法学校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并设立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
2003年12月,湖北法制报社整体并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
2009年2月,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湖北省司法厅培训中心更名为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
2009年,被选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
2011年,被选定为湖北省教育援疆对口培训院校。
2012年,被选定为司法部司法信息化建设重点院校。
2015年,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明确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与湖北省司法警官训练总队成为一体的办学实体,同年、被选定为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试点院校。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基础设施
据2018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有司法信息化ICT实训基地、司法鉴定、DNA鉴定、纹痕检鉴定、视频行为分析鉴定等实验室,还建有计算机网络实验室、光接入实训室、4G/5G通讯实训室、痕迹检验实验室、心理测验技术实训室等100多个实验室,6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个信息化平台的全智能教室、多功能警体技能训练场及湖北大学生驾驶员培训学校暨武汉市第三考场。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招监督机制 高职单招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地实施好2018年高职单招工作,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招查询入口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网站:http://zs.whpa.cn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招报名入口 我校报名网址为:http://zs.whpa.cn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招招生范围 1、报名对象:参加湖北省2018年高考报名并已取得2018年湖北省技能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号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2、专业要求:填报无专业限制,不论什么专业都可以填报我校单招专业。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 (1)文化综合考试:3月17日(上午9:00-10:40)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专业知识考试:3月17日(上午11:20-12:20)考试时间为60分钟; (3)技能操作考试:3月17日(下午14:00-16:3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东西湖校区(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特一号,轻轨1号线东吴大道站旁)。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范围及对象 1、报名对象:参加湖北省2018年高考报名并已取得2018年湖北省技能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号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2、专业要求:填报无专业限制,不论什么专业都可以填报我校单招专业。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单招助学政策 目前,我院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