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9-07-25 17:26
我校高度重视高端人才的教育,致力于完善人和培养人,根据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培训计划,应对时代的发展更新教学理念和教学设施,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根据能力培养自己的实力,使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与社会价值,能够拥有选择生活、人生的权利,走入真正的人生之旅。只有不断进取、不断挑战、才能成为更好的我们。
学费及其它费用:
1.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每学年为10000元,另第一、二学年,每年需材料费2000元,学生进校后自行购买。《空中乘务(海南航空订单班)》每年由海南航空有限公司另外收取技能培养费用(此费用以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设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2.学院设立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
3.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4.学院通过困难学生经济资助、紧急救助、学费减免、美德风尚资助、校内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帮扶贫困生。
5.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招生性质及待遇: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统一于2019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生就读校区安排:【江北校区正在进行校前区域改造,个别专业就读校区可能存在调整】
1、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行器制造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一、二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2、学前教育专业一、二、三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
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空中乘务、航空物流、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一、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4、其余专业一年级在江津校区就读,二、三年级在江北校区就读。
(二)、我院各项招生工作均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我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三)、我院各项招生信息内容及录取结果查询一切以考试院官网和学院官网公布的内容为准。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