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建筑工程学校 更新日期:2024-10-18 11:11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建筑工程学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劲松主持召开与市建筑工程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何银强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劲松通报本次巡察任务和总体工作安排,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钟海峰作动员讲话,市建筑工程学校党委书记何银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劲松指出,市建筑工程学校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四个聚焦”落实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扎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强化责任担当,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钟海峰强调,市建筑工程学校党委要深刻认识巡察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巡察重要意义;要聚焦职能责任,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坚持同题共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严格遵守巡察纪律,共同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何银强表示,本次巡察既是对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政治体检,也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是对学校工作的促进和鞭策。全校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积极做好协调联络,全力保障巡察工作开展。要强化问题整改,注重成果转化,奋力推进学校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9月23日-10月25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881207801,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早9:00—晚18:00,同时,在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593号(市建筑工程学校综合楼大门左侧)、东区人民街32号(市委巡察办大门右侧靠近公路外墙上)设置意见箱,开通电子邮箱pzhd2xcz1@163.com,并设立“码上巡”二维码。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建筑工程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市建筑工程学校党委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