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工业技术学校 更新日期:2023-12-05 14:35
校园普法宣传
法制宣传进校园,普法护航助成长
01 防范于心 反诈于行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青少年,如果不知法、懂法,往往会误入歧途,走向犯罪的深渊。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当今青少年犯罪比率逐渐上升,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数逐步上升。所以对于当代青少年学生来说,适当了解法律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02 反诈在身边
今天,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黄岛区公安分局的三位警官,他们用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给我们上一堂精彩的法制教育课。三位警官运用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在讲课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互动,此次讲座同学们受益匪浅。03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止诈骗的策略:
1、要有反诈骗意识
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当然,“防人”并不是要搞得人心惶惶,关键是要有这种意识,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2、不要感情用事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哥们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新认识的“朋友”、“老乡”、遭受不幸的“落难者”),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最好能对比一下在常理下应作出的反应,如认为对方的钱财要求不合实际或超乎常理时,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卫部门反映,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3、切忌贪小便宜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04 提高意识 保护自我
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能够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后果自然不堪设想。所以大家务必都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火冒三丈或者心理极不平衡的时候,要及时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同学们,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一生的罪,是亲人的两行泪。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