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济宁艺术学校 更新日期:2023-07-18 14:35
舞蹈表演简介
舞蹈演员对舞蹈编排艺术构思的创造性舞台体现。他应具备较全面的艺术素养、创造性和表现力。舞蹈形象通过空间展现并在时间中流动,因此,舞蹈表演的舞台体现,必然和舞蹈欣赏过程统一并同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舞蹈艺术的创作和表演空前繁荣和发展,成长起一代又一代的舞蹈表演艺术家。他们根据舞蹈艺术的特殊规律,吸收中国传统艺术,特别是戏曲表演的经验,借鉴外国的表演艺术理论,逐渐探索并形成着既有民族特色,又符合舞蹈艺术规律的表演方法。
除了舞蹈表演专业,山东济宁艺术学校还开设了音乐表演、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等专业。
学校现位于济宁市任城区常青路15号,拥有教学楼,图书楼、综合楼、学生公寓、餐厅、礼堂及配套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建有高标准的计算机房、多媒体电教室、语音教室、舞蹈练功厅、专用琴房、画室等,教学设施齐全、设备仪器先进,信息化程度高,教学、管理手段实现了现代化、科学化。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设置专业门类齐全,教育现设有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美术教育、装饰艺术设计、舞蹈表演五个专业。经省政府批准,于2000年正式招收初中起点的大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