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治文化艺术学校 更新日期:2023-07-14 13:53
舞蹈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知识,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观察、理解、概括生活的能力,能独立运用编舞手段完成舞蹈作品的创作与排练,以及具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科研的能力。
舞蹈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在专业表演团体、学校、科研单位、演艺机构等从事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舞蹈、舞剧编导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舞蹈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备能从事中外舞蹈史、舞蹈理论的研究、舞蹈教学群众文艺、对外交流以及编辑等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
除了舞蹈专业,长治文化艺术学校还开设了戏曲表演、美术、音乐等专业。
长治文化艺术学校简介
长治文化艺术学校的前身是“晋东南地方戏曲学校”,始建于1957年,1981年更名为“晋东南地区戏曲学校”。1985年7月市管县后,再次更名为“长治文化艺术学校”。 为县处级建制,内设11个科室,有教职工109人。五十多年来,经过几代教职工的辛勤耕耘,使她从一个单纯的戏曲专业学校,发展成为一所设有戏曲表演、戏曲音乐、美术、舞蹈、音乐、群众文化等十多个专业的综合性艺术中专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