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旅游职业学校 更新日期:2023-07-04 16:34
导游服务专业地位
导游服务虽然只是旅游服务中的一个环节,但与其他服务相比,导游服务无疑居中心地位,是旅游服务中的代表性工种。
导游服务专业原则
为了做好导游服务工作,导游人员应该遵循下列基本的服务原则:“游客至上”原则、“履行合同”原则、“安全第一”原则和“合理而可能”原则。
“游客至上”原则
“游客至上”,是旅游行业的座右铭。这不仅是招徕游客的宣传VI号,更是旅游行业的服务宗旨、行动指南,也是旅游服务工作中处理问题的出发点。
“游客至上”,意即在游客和旅游行业的关系中,游客总是第一位的,要求导游人员时时以游客利益为重,处处以游客为中心。
“游客至上”,要求导游人员真心实意地为游客服务,在为游客服务时必须符合国家和旅游行业的有关规定,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标准,并努力将规范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细微化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向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导游服务。
“游客至上”,要求导游人员平等待客、礼貌待客,热情地为每一位游客服务,对每一位游客都一视同仁、等距离交往。这是导游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成熟度的具体体现。
“履行合同”原则
《旅行社条例》中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作为旅行社的代表,导游人员处在旅游接待的第一线,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旅游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向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服务准则,并据此对其他旅游服务的供给进行监督,并处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履行合同是导游人员职业操守的首要准则。
“安全第一”原则
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导游人员头等重要的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旅游者身心痛苦,也会使旅游服务部门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还会造成经济损失,影响旅游企业乃至地区、国家旅游业的声誉,有时也会危及导游人员自身的安全。
因此,导游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带团过程中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加强安全防范,保护旅游者的安全。同时,还要时刻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
“合理而可能”原则
满足旅游者的正当要求,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旅游生活是导游人员的主要任务。旅游者提出合理要求,又是能够办到的,即使很困难,会给导游人员增添不少麻烦,导游人员也要尽力予以满足。
如果旅游者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但实在无法满足,导游人员也要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委,必要时还需赔礼道歉。游客提出不合理要求,导游人员要婉拒,但要讲清道理。“合理而可能”原则既是导游服务原则,也是导游人员处理问题、满足游客要求的依据和准则。
上述四项原则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它们既是导游人员的优质服务原则,也是衡量导游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其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导游人员须牢记这些原则并将其融会贯通、灵活运用,努力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导游服务。
除了导游服务专业,兰州旅游职业学校还开设了旅游服务与管理、美术、计算机广告设计、会计电算化、学前教育等专业。
兰州旅游职业学校简介
兰州旅游职业学校始建于1964年,前身是兰州市第18中学。1982年率先开办了工艺美术职高班,1987年挂牌“兰州旅游职业高级中学”,1990年被省教委认定为首批“省级重点职业高中”,1991年正式更名为兰州旅游职业学校,1994年成立了“甘肃省兰州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兰州旅游职业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2006年被省政府列为甘肃省现代服务业紧缺人才培训基地。
兰州旅游职业学校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04人,其中中、高级教师60人,有省园丁奖获得者1人、省市级骨干教师9人、市级优秀教师10人、兰州市教学新秀20名,研究生及在读研究生13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60%。学校的办学规模可达到36个教学班,1500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