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家庄市艺术学校 更新日期:2023-06-29 16:24
舞蹈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以及健全的人格;具有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较扎实的舞蹈学、表演学理论知识,能够在舞蹈表演、创编方面达到较高的专业水准,善于把握本专业各种体裁作品的表演风格;具有对各类舞蹈作品的鉴赏、分析和批评能力,具备策划、组织、主持和管理各种舞蹈表演活动的能力;具备从事与本专业相关教学、表演、创作、研究等方面专业素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舞蹈专业知识技能:1.掌握舞蹈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 2.具有对不同民族舞蹈的鉴赏能力; 3.掌握主要舞种的分析方法和一般技术; 4.具有舞蹈写作、评论以及表演的基本能力; 5.了解舞蹈艺术前沿动态、应用情景和发展动态; 6.掌握舞蹈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舞蹈专业主干课程:《艺术概论》、《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美学》等。舞蹈人体科学领域基础知识有:《舞蹈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物力学》等。舞蹈专业技术课程有:《芭蕾舞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含福建民间舞)》、《现代舞》、《舞蹈编创》、《中国古典舞技巧》等。
除了舞蹈专业,石家庄市艺术学校还开设了音乐、戏曲、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专业。
石家庄市艺术学校历史沿革
初创时期:1957年——1968年的初创时期。1957年5月,经中共石家庄市地委和专署决定,创办了石家庄专区评剧、河北梆子学员训练队。训练队有教职工20人,招收新生60人,分为评剧和河北梆子两个班。借用正定县文庙(今正定县医院)为临时校址。1958年,更名为石家庄专区戏曲学校,校址迁入石家庄市大众剧场东邻,借用大众剧场招待所宿舍楼。1959年,在石家庄地委的支持下,在槐底村购地27亩,建设教学宿舍楼、排练厅、音乐室等,建筑面积3064平方米。1960年,学校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经费由国家拨付,办学性质由专区领导帮助、剧团自办,改为全民性质的中专学校。+1962年,根据国家政策和上级指示,学校进行三次精简,将保留的丝弦科纳入河北省戏曲学校,改称河北省戏曲学校丝弦科。1968年10月,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丝弦科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安置和毕业分配,自此,学校解体。
恢复时期:1971年——1988年的恢复时期。1971年,经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举办了石家庄地区文艺学习班,培训剧种为京剧和河北梆子,校址在地区京剧团和河北梆子剧团,采取定向短期培训的形式。1972年,经地委政治部批示,学校迁到裕华西路15号,占地面积3007平方米。1976年5月至7月,开设舞蹈培训班。1984年9月17日,河北省计划委员会同意学校恢复办学,学校更名为石家庄地区职业戏曲学校,设河北梆子科、丝弦科。学校在体制上改为全民性质的职业中专学校。
发展时期:1989年——2001年的扩建发展时期。1989年4月26日,经河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学校更名为“石家庄地区职业艺术学校”,开设戏曲、歌舞和音乐美术三个专业。由于职业教育不分配工作,造成生源的流失,为了保证生源质量和毕业生的顺利就业,在省文化厅和地市领导的支持下,经学校领导的多方努力,1992年3月,学校改称河北省艺术学校石家庄地区分校,属于普通中专性质,设戏曲、音乐、舞蹈专业。由于学校面积狭小,校舍年久失修已成危房,严重影响学校发展。1991年,经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计划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委员会批复,同意学校搬迁扩建校舍,规模定为在校生500人。校址选在东二环以东白佛口村。1993年4月,新校址动工建设,一期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年底,教职工和学生300余人迁入新校区。1998年2月,经河北省教委职教处批准,学校增设了影视表演专业。1998年4月27日,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石家庄市艺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