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泸州江南职业中学 更新日期:2024-10-15 10:02
2025泸州江南职业中学开设的专业有:电子与信息技术、建筑工程、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学前教育、旅游管理。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1 | 泸州江南职业中学 | 电子与信息技术 |
2 | 泸州江南职业中学 | 建筑工程 |
3 | 泸州江南职业中学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4 | 泸州江南职业中学 | 服装设计 |
5 | 泸州江南职业中学 | 学前教育 |
6 | 泸州江南职业中学 | 旅游管理 |
1、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家用电电子产品制造技术与维修技术的中级技术人才,具备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计算机、专业英语和市场营销知识,能够胜任家用电子产品的开发、检测、操作、生产工艺、维修、技术咨询和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就业前景广阔。同时,也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培养合格新生。
专业特色
在专业教学上,我们面对先进电子产品制造业,我们注重教学内容的先进性,所开设课程都从专业的整个课程结构体系去考虑,从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着眼,从人才所需知识、能力、素质出发,把培养职业能力作为主线,并贯穿始终。
专业课程
本专业与其他专业一样,开设德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等文化基础课程(必修) ,同时开设本专业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如下:电工基础、电工工艺、电子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实验、机械基础、电子工程制图、电子产品结构工艺。
2、建筑工程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工程力学、土力学、测量学、房屋建筑学和结构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 道、路桥、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建筑物理、测量学、土木工程材料、土力学、工程地质、基础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道路工程、房屋建筑学、土木工程施工、核建筑概论、建筑制图与识图。
就业方向
学习建筑工程方向的同学今后从事的工作主要有:
1、勘察工作:勘察测量房屋所在地段的地质和地形;提供地质水文资料、地形图;提出对房屋结构基础设计的建议;提出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意见。
2、结构设计工作:确定房屋结构承受的荷载,并合理选用结构材料;正确选用结构体系和结构形式;解决好结构承载力、变形、稳定、抗倾覆等技术问题;解决好结构的连接构造和施工方法问题。
3、施工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布置;确定施工技术方案和选用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的购置、检验和使用;熟练技工和劳动力的组织;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4、项目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项目经理的工作;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3、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培养目标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中应重点体现的特色:本专业培养、培训技能型紧缺人才,特别突出以下知识、技能和态度。
(1) 了解汽车维修企业的生产过程,具有初步的企业生产经验;
(2) 能够分析和解决本专业的一般技术问题(如诊断、检测等),具有初步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评估能力;
(3) 能够借助工具书阅读一般的专业外文技术资料;
(4) 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客户服务意识;
(5) 具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汽车维修等法规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主修课程
汽车发动机故障诊断与维修、汽车底盘故障诊断与维修、汽车电器故障诊断与维修、汽车电控故障诊断与维修、汽车电子稳定系统 、自动变速器、汽车检测与维修典型案例、整车实训、机械基础、汽车电工与电子基础、汽车美容等课程。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类汽车维修企业从事汽车发动机维修、底盘维修、汽车电气维修和汽车外形整修等各类汽车维修工作;也可以从事汽车零配件管理、汽车维修业务接待、汽车及配件销售等工作.
4、服装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自学者学习服装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进行服装设计方法、服装结构、服装生产纸样和成衣生产工艺、服装营销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成为具有服装设计、生产管理和营销等方面专业技能的、能够到服装企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服装生产技术与管理岗位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服装结构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服装CAD、服装生产管理与营销、排料与推板、服装立体裁剪、服装专业英语、时装画技法、时装画基础、服装配色与图案设计、专业实训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
在服装行业,从事服装设计与开发、服装生产工艺设计、服装打板、服装推板、服装生产工艺单编写、样衣制作、服装生产管理等工作。
5、学前教育专业
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幼儿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干课程
普通心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教育社会学、儿童文学、幼儿园课程、声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保健学、幼儿教育研究方法等。
发展前景
各地按照国务院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突破口和重要任务。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领导亲自抓,切实将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二是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各地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的核定工作,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多措并举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保障。三是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研究制定了加大财政投入的多种措施,加大了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力度。四是普遍建立了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管理力量。请参阅《中国教育改革中长期发展纲要》学前教育专业一直是经久不衰的报考热门。据教育部公布的2011年本专科专业就业状况显示,学前教育专业就业率≥85%;毕业生规模约在0.5万人次至1万人次。
6、旅游管理专业
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知识和技能
1.掌握旅游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有关旅游管理问题研究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运用旅游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旅游业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旅游学概论、旅游管理学、旅游政策与法规、旅行社业务、旅行社管理、旅游地理学、旅游心理学、旅游经济学、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旅游英语、旅游会计学、酒店管理学、酒店餐饮学、旅游学概论、旅游文化学、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景点规划与管理、旅游安全学、旅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生态旅游、旅游客源、地区概况、旅游财务管理、旅游项目管理、旅游信息系统、微观经济学等。
四川省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简介
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位于西部化工城——纳溪区西林路53号,是纳溪区唯一的一所省级重点职业中学校。学校占地82.13亩,现有教职工130人,其中在编教职工100人,外聘教职工30人; 在编教职工中有专任教师94人,其中高级教师23人,中级教师27人;大学本科78人,双师型教师27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现有学生3000 多人,其中藏区“9+3”学生74名,每年向社会输送各类人才1000多名。
四川省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专业设置
学校开办有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电子与信息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学前教育、旅游服务与管理、食品生物工艺(酿酒方向)、化学工艺八个专业,其中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为市级重点专业。
四川省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教学设施
近年来,学校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新建了实训楼、建成了校园网络,装备了智能化的广播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配备了多间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投影教室、电子备课室、电子阅览室以及高标准的各专业实作室实验室、配备了演出音响和视频采编设备等。2010年争取省政府“9+3”基础能力建设资金300万元,2011年争取中央支持建设的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专项经费170万元、市政府支持的重点专业建设经费30万元。
四川省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就业安排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的职教方针,坚持 “让无业者有业、让有业者乐业”的办学思想,确立“为学生成才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为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培训服务”的办学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和衷共济、居安思危、自强不息、争创一流”的校园精神、“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毅笃学、勤奋精技”的学风,“博学弘道、敬业爱生”的教风,“质朴严谨、明德正行、乐学善教、爱国荣校”的校风,办学成效显。
四川省泸州市江南职业中学校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是:每年1500元,两年共计3000元。
(2)免学费政策: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实行三年全免费;学校一、二年级六类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库区移民家庭子女、扶贫异地安置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孤残学生)实行免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高一、高二学生免费比例(含六类)按在校生的22.5%确定。一、二、三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费比例为城市学生人数的15%确定。免学费对象在每学期确定一次。三年级非涉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控制综合比例为三年级学生人数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