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更新日期:2016-08-02 16:25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500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9500元/年。住宿费:普通宿舍:750元/年。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凡符合基本条件,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和扶助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立“华光奖学助学基金”,
其中:一部分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华光奖学金”最高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5000元;一部分用于选派、资助品学兼优的20名学生赴台湾育达商业科技大学交流,以奖助学金形式资助学生赴台学习,数额为该专业在台学习的全部学费;一部分用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
1983年,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复函,广州市业余科技学院改为广州市职工业余大学。
1987年,撤消市总工会干部学校,将该校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理论研究任务转由市职工业余大学承担,并在市职工业余大学设立工会干部培训处。
1987年,广州市总工会东山区职工业余中等文化技术学校转由市职工业余大学领导,并改名为广州市职工业余大学附属中等文化技术学校。
1990年,广州市职工业余大学定为市正局级事业单位,同时增挂广州市总工会干部学校牌子。
1991年,广州业余艺术大学依托广州市职工业余大学实行联合办学,成立广州市职工业余大学艺术学院。
1995年,广州市职工业余大学更名为广州市职工大学。
1999年,该校被批准扩招普通高校生。
2000年,该校开始独立招收高等职业教育类学生。
200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改制为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