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更新日期:2016-07-31 08:54
普通高职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1、奖学金、助学金: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制度。
2、勤工助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这种大好形势下,为了加速培养城建方面的人才,1980年“山东省济南市城市建设学校”正式筹建。1980年5月8日,经省长办公会议决定,以(80)鲁计科字第174号文件批准,成立“山东省济南市城市建设学校”规模为480人。
20世纪90年代,学校励精图治,勇于开拓,着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取得了一系列辉煌的成绩,1994年起学校连续三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6年4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文《关于同意建立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的批复》(鲁政字[2006]98号),根据《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的考察评议结果,同意正式建立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省政府批复建立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教育厅共管,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地址:山东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旅游路东首...
分类:大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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