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更新日期:2016-10-21 16:42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元/年) |
电子信息工程 | 4600.00 |
通信工程 | 4600.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600.0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4600.00 |
1、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主要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优秀学生奖学金;(4)专业教育奖学金;(5)蔡冠深奖学金;(6)校外科技竞赛奖金。
2、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1)国家助学金;(2)蔡冠深助学金;(3)勤工助学;(4)特困生学费减收;(5)国家助学贷款。
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北京电子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开始招收本科生,并增设函授教育。
1999年2月,学校迁至丰台新校园。
2003年,教育部批准学院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密码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2004年,开始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联合招收全国统考硕士学位研究生;开始为西北六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办定向专科班。
2008年,中南海业余大学撤销。
2011年1月19日,学院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签订了增补专业联合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联合培养学术性研究生学科在单一的密码学基础上增加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10月17日通过了“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审核,获准在“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两个工程领域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