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文理学院 更新日期:2017-03-29 14:46
关于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职改部门统一部署,学校职改办将集中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本次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2016年及以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2.资格证书遗失需补办的人员。
二、日程安排:
1.2017年3月29日前,申请办证人员在各单位秘书处报名登记,并填报《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发证登记花名册》(见附件),同时交本人小二寸免冠冲洗照片一张(红底、蓝底均可);
2.2017年3月30日前,各单位秘书将《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发证登记花名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申请办证人员照片交学校职改办(恪勤楼315室);
3.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补办证书注意事项
补办资格证书需提供补办证书申请书、声明该证书作废的市级报纸原件。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