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更新日期:2017-03-01 17:10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普通民办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学校代码为14176,四川省内招生代码5191。
第三条 办学地址:四川·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邮编:610207
第四条 学校以普通高职专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应用型自考助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
第五条 毕业生在校修读期间,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根据单独招生工作需要成立相关业务小组,分别负责报名审核、文化考试、面试技能测试、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设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办学条件和学生就业情况为主要依据,由校内各教学单位提出建议方案,报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一条 若在单独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个别专业生源不足情况,学院可将未完成专业计划向生源充足专业进行调整。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计划
第十二条 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应往届毕业学生。
第十三条 2017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
编号 |
教学单位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拟招生计划 |
||
普高 |
中职 |
特长生 |
||||
1 |
制造技术系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2400 |
2 |
数控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 |
工业设计(机电产品造型设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4 |
工业设计(家居设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5 |
工业工程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6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7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8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9 |
包装策划与设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0 |
电子信息技术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1 |
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2 |
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3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4 |
电子商务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5 |
移动通信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6 |
商务系 |
市场营销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7 |
广告策划与营销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8 |
电子商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19 |
网络营销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0 |
采购与供应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1 |
旅游系 |
旅游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2 |
旅行社经营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3 |
酒店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4 |
财经系 |
金融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5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6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7 |
建筑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8 |
建筑室内设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29 |
建设工程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0 |
工程造价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1 |
物业管理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2 |
法律系 |
法律文秘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
33 |
法律事务 |
文理 |
不限 |
不限 |
第五章 考试组织
第十四条 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2、中职、特长考生:文化考试(300分)+综合测试(200分),满分500分。
第十五条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题分普高类和中职类,由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根据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根据学生类型,对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测试分学生类型划定权重,标准如下:
类别 |
文化考试 |
综合测试 |
特长测试 |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
普通类 |
24% |
16% |
20% |
40% |
/ |
24% |
20% |
16% |
|||
中职类 |
30% |
18% |
12% |
40% |
/ |
特长类 |
36% |
12% |
12% |
/ |
40% |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
9:00-11:30 |
文化考试 |
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
13:00-18:00 |
综合测试 |
特长测试 |
注:考试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第十六条 综合测试
1、普通高中考生:着重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2、中职考生: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相关中职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3、艺体、特长类考生:根据考生所报类型,着重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第六章 录 取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相同待遇,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录取专业按招生专业中报考学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同分段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分类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整。
第二十条 学校单独招生录取以考生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主要依据,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第二十一条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免试,学生须填写《四川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章 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除设有国家各种奖、助学金外,也提供校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助学岗位等多项资助,另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四条 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学校网址:http://www.scmvc.cn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地址:四川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分类:大专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