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更新日期:2019-07-11 10:09
专业名称 | 学费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6500 |
会计 | 5500 |
物流管理 | 5500 |
旅游管理 | 5500 |
动漫制作技术 | 5500 |
学前教育 | 5500 |
空中乘务 | 5500 |
舞蹈表演 | 5500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6500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5500 |
酒店管理 | 5500 |
软件技术 | 5500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5500 |
数字信息技术 | 5500 |
学院坚持育人与助人相结合,多措并举奖助学生,覆盖率51%以上。主要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每年3500元/生、每年2500元/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生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8000元/生)、服兵役学费补偿(每年8000元/生)、学院奖学金(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单项奖学金,500-2000元/生不等)、企业奖助学金(5000元/生)、学院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先入学,后缴学费)等。
1951年1月9日团陕西省工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创办陕西省团校。
1952年8月14日经团中央和西北团工委批准,团陕西省工委书记李连璧同志兼任陕西省团校首任校长。
1952年3月,陕西省财政厅下拨建校专款24亿(旧币),建筑面积3285平方米。同年8月西安市建设局批准,在西安市南郊小寨东路征用土地40亩为陕西省团校建设校址(现为陕西省历史博物馆)。
1952年11月27日破土动工,
1953年5月27日竣工。
1954年10月28日,经团中央批准,陕西省团校与中央团校西北分校合并,称中央团校西北分校二部,孔芳修同志任二部主任。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原校区,迁入中央团校西北分校院内(现西安市第二保育院、农机局、含光大厦)。
1955年6月1日中央团校西北分校撤销,中央团校西北分校二分部恢复原来“陕西省团校”名称,孔芳修同志恢复陕西省团校校长职务。同年9月初搬进新校址。
1981年9月开始招收一年制长训班,在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实行行政干部26级工资,毕业后直接定级行政干部25级。开始涉及学历教育。
1983年9月开始正式招收两年制大专学生。
1984年中共陕西省委陕字(1984)19号文件规定,陕西省团校为大学专科体制,学制两年,毕业学生按大学专科学历对待。
1985年4月30日陕西省委组织部发陕组通字(1985)34号文件,规定陕西省团校为副局级单位,实行校处两级管理。1988年2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陕政函(1988)18号文,改“陕西省团校”校名为“陕西青年干部学院”,并同时给国家教委发文备案。
1988年4月经教育部专家考察组审查,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改制为成人高等学院体制,“陕西青年干部学院”改名为“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04年4月学院开辟南校区,同年9月04级学生入住南校区。
2005年3月15日,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顺利通过陕西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转制为普通高校,“陕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改名为“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2005年7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成立。
2006年3月2日,国家教育部行文通知,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备案成立。
2006年5月20日,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正式挂牌成立。
2007年8月30日,经学院、陕西人民政府、陕西省教育厅,会议商议已经向教育部备案筹建"陕西青年政治学院(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