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赤峰职业技术学院 更新日期:2016-08-25 11:22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6200 |
建筑工程技术 | 6200 |
工程造价 | 6200 |
工程监理 | 6200 |
会计电算化 | 6200 |
(一)针对学院实际,建立健全资助管理机构
学院于2007年11月成立了以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为主任的“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的“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各系(部)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的认定评议小组。积极探索各种有效途径,开展资助活动,使资助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多渠道开展资助工作,扩大资助贫困学生范围
1、做好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
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时。
学院在2010年度累计发放国家奖助学金186.8万元;其中 2名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56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524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3000元。
2、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力度
从2010年9月起至今,我院共为132人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累计贷款金额为79.2万元。
3、积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资助工作
积极与企业合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争取到更多、更高层面的的社会资助。
1995年学院筹建, 1996年学院正式成立。
1998年学院被批准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同年4月一期工程建设开始。
1999年末学院一期工程建设竣工并投入使用,同年学院被评为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
2000年学院被批准为法律、计算机、会计、英语、工民建、汉语言文学等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院校。
2001年学院被评为全区示范学校。
2002年学院以挂靠的方式纳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同年学院又被评为全区优秀院校。
2003年学院设立中专部;2004年学院被赤峰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赤峰市劳务输出培训基地。
2006年4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06)119号文件批准、国家教育部教发[2006]11号文件备案,学院具有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纳入了全国统招计划,现已更名为赤峰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考办函[2007]02号文件批准为全区首批“专接本”试点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