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更新日期:2016-08-03 10:01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专业及学费: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考核办法: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各单独招生专业考试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普通高中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3、美术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4、艺术体育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一)文化基础综合笔试(总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3、考试时间:2017年3月26日9:00-11:30
4、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学院组织考试、阅卷评分。特长类考生统一使用中职类试卷。
5、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每科满分卷100分,总分300分。
(二)综合素质测试(总分150分)
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对普通高中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进行技能测试,美术特长生进行美术专业技能测试,艺术及体育特长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普通高中类考生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2、中职类考生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详见我院各专业《2016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
3、美术特长类考生美术专业技能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素描、色彩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美术基础和专业技能(详见我院各专业《2016年单独招生职业技能考核方案》)。
4、艺术和体育特长类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根据考生选定的特长项目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面试、中职考生技能测试、美术专业技能测试、艺术和体育特长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50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面试时主动向考官展示,作为成绩确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竞赛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奖项。
(2)高中阶段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县(市、区)级以上表彰。
(4)非美术特长类、艺体特长类考生,在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5)中职生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
(6)复员军人证件。
录取规则
(一)考生的报名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对普通高中类考生,学校根据普通高中类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对中职类考生,学校根据各对口类别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各对口类别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对美术特长类考生,学校根据美术特长类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学校根据艺体特长类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在各科类控制线上:生源足够的专业按照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剩余考生中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足缺额;所剩计划用于专业服从志愿调配的剩余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七)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八)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免试申请。学院认定符合条件者,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并呈省级主管部门报教育部备案。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助学政策:
学院有完善的勤、贷、奖、助、补、减、免等助学体系。贫困学生可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学生可获困难补助,可参加勤工俭学;主要的奖、助学金项目有: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标准分别为: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奖:400元/年;二等奖:3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贫困学生困难补助:200—800元;内江正大有限公司捐资设立的:“优秀学生、特困学生职教资助金”;广州助学基金(针对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2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