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0-11-10 17:09
凡未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号,否则不具备单独招生报名资格。
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以高考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以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录取分。
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资料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院校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院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