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更新日期:2019-09-30 14:02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对应(往)届考生、男女比例和语种(入学后以英语为第一教学语种)没有限制。
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根据用人单位对护理专业就业的要求,建议身高1.55米以下的女生慎报考护理学专业。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 本院《录取通知书》;
2. 高考准考证;
3. 本人身份证;
4. 党员携带党组织关系(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头为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5. 团员携带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
6. 新生个人的纸质档案;
7. 考生信息确认函;
8. 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0张。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招生规定及招生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准入注册程序,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什么专业好:针灸推拿、中药学、医学检验、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