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附设卫生学校 更新日期:2020-11-03 13:48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附设卫生学校各专业名单及学费:护理、医学检验、口腔医学、药剂。
专业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护理 | 4000元 | 650元 |
医学检验 | 4000元 | 650元 |
口腔医学 | 4000元 | 650元 |
药剂 | 4000元 | 650元 |
国家资助形式: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校资助形式:对2016年普通高招(考分在400分以上)、对口升学(考分在480分以上)开班专业前三名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 3000元,第三名2000元;另外还有校长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多项资助形式。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履行《大学生文明修身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及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1960年3月护校由西五路146号迁入现小寨西路196号新校址,1966年4月23日学院决定自5月1日起护校由一附院领导。当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8月8日,学校停止招生。1969年3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下文撤销本校建制和编制。1970年3月教工及所有教学设备、仪器、图书和木器家具搬迁下放到三原县书院门78号;4月,本校改名为“咸阳地区三原卫生学校”。1979年,三原卫校迁入咸阳,并入咸阳市卫生学校。
1978年1月,西安医学院划归国家卫生部领导。随着十年动乱的结束和拨乱反正的开始,遭受重创的护校获得了新生。同年3月,学院向卫生部申请,因临床急需大量护理专业人才,要求尽快恢复原“西安医学院附设卫生学校”的建制。 5月,经卫生部批准,同意恢复护校建制,在校生300人,学制三年,招收初中毕业生,教职工编制50人。
1985年1月,经卫生部批准,护校更名为“西安医学院附设卫生学校”。6月,西安医学院经卫生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医科大学”,本校亦随之更名为“西安医科大学附设卫生学校”。
2000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医科大学、陕西财经学院与西安交通大学合并,组建成学科门类更加齐全的综合性大学。我校亦随之更名为“西安交通大学附设卫生学校”。2004年12月23日,我校更名为“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附设卫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