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更新日期:2016-08-31 14:45
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各专业名单及学费:临床医学、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康复治疗、法医。
专业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书本费 | 技能培训费 |
临床医学 | 4560元 | 800元 | 500元 | 1200元 |
眼视光技术 | 4560元 | 800元 | 500元 | 1200元 |
医学影像 | 4560元 | 800元 | 500元 | 1200元 |
医学检验 | 4560元 | 800元 | 500元 | 1200元 |
康复治疗 | 4560元 | 800元 | 500元 | 1200元 |
法医 | 4560元 | 800元 | 500元 | 1200元 |
按照国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学校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
学校设有国家、学校和社会层面的各类奖(助)学金,并安排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在学期间的经济压力。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1953年,中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国立中山大学医学院与岭南大学医学院合并组立华南医学院。
1954年,公立广东光华医学院与华南医学院合并,成立新的华南医学院,是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
1956年,华南医学院改名为广州医学院。
1957年,改名为中山医学院,1961年被定为卫生部属全国重点高等医科院校。
1981年,成为首批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之一。
1985年,经国家卫生部批准,中山医学院改称中山医科大学。
2001年10月,原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合并为新中山大学,并成立了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0年11月,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成为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共建高校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