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更新日期:2016-08-19 14:50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名单及学费:护理、助产、临床医学、药学、医学影像、康复治疗、医学检验、针灸推拿。
专业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书本费 | 技能培训费 |
护理 | 324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助产 | 324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临床医学 | 324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药学 | 324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医学影像 | 324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康复治疗 | 324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医学检验 | 324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针灸推拿 | 324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为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学院实行“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贫困学生需要办理助学贷款,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
1、国家奖学金: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设有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根据《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设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1960年第一卫校与第二卫校合并,改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此名沿用至2003年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委备案,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并挂牌招生,承担省内成人医学专科教育任务。
1990年省内5所职工专科学校合并成立了“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学校成为联合大学的卫生分校,当时三块牌子,一套领导班子。
1993年经省教委评估,被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2001年3月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2003年正式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