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医学院 更新日期:2016-08-14 11:01
广东医学院各专业名单及学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康复治疗。
专业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书本费 | 技能培训费 |
临床医学 | 528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口腔医学 | 528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麻醉学 | 528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医学影像 | 528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医学检验 | 528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药学 | 528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护理 | 528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康复治疗 | 528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学校按规定协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贷款额为8000元。学生可向生源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已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再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国家每学年分配学校的指标实行等额择优评审,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学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国家每学年分配学校的指标实行等额择优评审,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人每学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国家每学年分配学校的指标,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每人每学年3000元。
学校设立了多种岗位让经济困难学生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1996年9月,学校与日本大阪高技术学院、大阪医疗技术学院合作办学。
2002年10月,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广东医科大学创办东莞校区;同年11月,学校成立筹建东莞校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筹备建设办公室;12月12日,东莞校区奠基。
2003年2月,东莞校区破土动工,同年10月23日,东莞校区首批新生顺利入学。
2009年,学校被广东省列为国家限额指标内的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2013年,学校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5年6月,学校申报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同年9月10日,国家教育部发文决定广东医学院拟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
2016年3月22日,教育部正式发函批准广东医学院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