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齐哈尔医学院 更新日期:2016-07-30 16:26
齐齐哈尔医学院各专业名单及学费:临床医学、护理、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康复治疗。
专业名称 | 学费 | 住宿费 | 书本费 | 技能培训费 |
临床医学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护理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药学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药物制剂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中药学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预防医学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口腔医学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医学影像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医学检验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康复治疗 | 4000元-6000元 | 800元 | 600元 | 1200元 |
国家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8000元/年。
校级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一等奖学金600元/学年、评选比例5%;二等奖学金400元/学年、评选比例10%;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评选比例10%;单项奖学金200元/学年、评选比例10%。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齐齐哈尔医士学校改中等专业体制为高等专科体制,建立了齐齐哈尔医学专科学校。1982年黑龙江省卫生厅决定将嫩江地区中心医院作为学校的第二附属医院(暂隶属嫩江公署)。1988年1月随着嫩江地区与齐齐哈尔市合并,嫩江地区中心医院正式过渡为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1986年3月,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复黑龙江省政府,齐齐哈尔医学专科学校改建为齐齐哈尔医学院。1995年国家教委决定对学院进行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8月学院搬迁至原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校址,1997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教委的合格评价。
2000年以来,经省政府批准,齐齐哈尔铁路中心医院和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专科医院成为学院直接领导的第三、第四附属医院,大庆龙南医院、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成为学院非直接领导的第五、第六附属医院[1] 。2008年4月,学院整体从富拉尔基区搬迁到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