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阳师范学校 更新日期:2023-11-03 14:24
大家都关注一个学校的办学情况,但不去亲身体验一下是很难有所了解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听取一些曾经或正在这里就读的学生的见解和评论来了解,来对学校有一个大致的印象。从中累积起足够多的证据,来帮助我们做出最好的选择。但是最近也有很多同学,对资阳师范学校的办学情况不是很懂,编者在这里为大家说一下。
五年制大专,计划招收200人,学前教育150人,初等教育50人。
评审原则:助学金的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享受资助范围对象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审条件
国家助学金是专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定的助学济困政策。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重点对象应该是: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孤儿、一至四级残疾学生;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的学生,这些学生应首先重点纳入资助对象。参评学生必须满足:
1. 参评助学金的同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积极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2. 参评助学金的同学应当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较优秀或专业技能较突出(民族学生适当放宽)。
3. 参评助学金的同学应当思想品质好,学期操行分为优秀以上。
4. 参评助学金的同学应当积极为学校和班上做事,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各项文体活动。
评审程序
享受资助的学生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认定:首先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社区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通过班级评选、学校审核、管理部门审核并公示后确认。
在同等条件下各班学生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优先享受助学金:
1. 经济特别困难者;
2. 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的各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3. 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类文化活动,并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荣誉者;
4. 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者。
各班学生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助学金参评资格:
(1)凡违反《中职学生内务管理条例》、《资阳师范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或《省教厅三禁两不管理办法》规定者;
(2)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有科目考试不及格者;
(3)每期操行分不及格者;
(4)不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一切活动,不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布置的一切任务,不服从学校管理者。
学校创立于1913年3月,初名为四川省资阳县屠商私立女子师范学校。她历经沧桑,六易校名、七迁校址、两度停办,于1972年走上连续办学之路。学校是省重点师范学校、省级校风示范学校、省首批中职教育学生内务管理示范学校、资阳市首届“十佳美丽学校”,资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市级职教中心,是资阳市现在唯一的一所集中师(中专)、大专、师训、干训、职业技术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学校。学校位于资阳市主城区中心地带——和平南路19号。校园占地7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被誉为“园林式学校”。建筑面积近30000平米,有图书资料20余万册,教学设备总值达1000余万元,教学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对于一个学校的了解,莫过于是实地了解考差了,这是最实在也是最直观的方法。其实我们不仅可以去实地考察,还可以咨询一下在这里就读的学生和已经毕业的校友,从他们的口中获得关于学校的信息,可能会给我们更多的信息。如果大家对学校还很感兴趣的话,可以前去实地考察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