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6-12-27 10:07
四川: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简介(二)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57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75号)规定,为加强对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计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只报考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
(一)体育专业考试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二)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三项必考: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2.专项技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一项:20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
(三)考试项目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均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四)考试评分标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均按川招考委〔2014〕56号文修订后的专业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
(五)考生应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提前到达考点,通过指纹验证系统后参加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考生须知》。
(六)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考生,2017年4月6日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7日至10日考试。
第二批: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泸州市的考生,2017年4月11日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12日至15日考试。
(七)我省2017年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均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八)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详见专业准考证和2017年《体育考生手册》)。每项考试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7年5月9日至10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7年5月11日8:00至12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体育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体育类专业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告。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我省在体育类专业本科批、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政审和体检合格,文化与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体育类专业依据专业成绩(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对文化成绩可提出高于省控制线的要求作为投档条件之一),按规定的位次排序办法确定考生的位次并投档供学校择优审录。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普通高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处。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5090713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