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5-23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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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高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19日开始,截止时间6月30日。
其中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1、普通类
(1)7月16日8:00-12:00,填报辽宁高考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2)7月25日8:00-15:00,填报辽宁高考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3)7月29日8:00-15:00,填报辽宁高考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4)8月10日8:00-12:00,填报辽宁高考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5)8月13日8:00-12:00,填报辽宁高考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2、艺术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辽宁高考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辽宁高考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3、体育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辽宁高考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辽宁高考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2024辽宁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录取批次
批次设置
1.普通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部分艺术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我省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招收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工作开始前进行。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和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报考志愿辽东学院(承办院校)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投档规则
辽宁2024年志愿投档规则
1.高考录取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院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有关院校招生专业要求等详细信息,考生可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调档录取规则,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招考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省招考办按投档规则和高校的调档要求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2.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普通类提前批次,高校首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首次调阅考生档案不能完成院校招生计划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补充进行投档。提前批次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将对外公布剩余计划。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4.平行志愿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进行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统一录取模式的批次,考生成绩相同时,普通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艺术类、体育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5.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