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5-14 13:54
根据通知规定的等级转换原则,先按原始分数划分等级,再进行赋分。在等级划分中,每门科目按照考生的原始分数从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和2%,将考生的原始分数转换成等级。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
在分数转换赋分中,成绩转换时以30分作为赋分起点,满分为100分。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数,依照等比例转换方法,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转换分数。等级转换分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进行处理,以整数呈现。等级转换分数一分一档,与原始分数排序保持不变。等级转换分数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专家,依据上述转换规则进行转换。考生在查询成绩时,即可得到转换后的分数,不需要自行转换
广西高考赋分算法如下:
根据等比例转换法则计算每个考生等级分的公式为:
Y 表示原始分;
T 表示转换分;
Y1、Y2 分别表示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T1、T2 分别表示转换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转换示例:
假设某考生思想政治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选择性考试科目原始分为75分。第一步,将该科目选择性考试原始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规定的等级比例将该考生划定为B等级,该科目B等级的原始分分布区间为82~61(仅是示例,实际各科目各等级原始分分布区间丌固定);第二步,根据分数转换参数设置,将B等级内的该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转换到85~71分数段,根据转换公式,该考生思想政治科目的转换分为:
解得,T≈ 80(四舍五入取整),即该考生思想政治科目等级分为80分。
广西高考总成绩组成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思想政治等4门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17号)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考科目为什么采用等级赋分?
选考科目不使用卷面得分,而采用等级赋分,主要因为:
(1)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选考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不同科目考试内容和难度有所不同,把不同科目考试卷面得分机械相加合成总成绩给考生排序不够合理。
(2)不同科目实行等级分相对可比。等级分,是根据事先确定并公布的各科相同的比例,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划定相应等级,再按等级赋分,相同的等级分数相同,进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数具有相对可比性。
(3)此外,考生考什么科目、什么时候考试,使用哪次考试成绩都由自己决定,对于实行等级分来说,考生选择机会和权力是平等的。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