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4-08 09:56
2024高考还未开始,预计2024年天津高考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8日,第二次志愿填报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志愿填报规定详细内容见下文。
天津市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工作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
1.第一次志愿填报
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12时,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批次志愿,以及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
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志愿(含 A、B 阶段)。
2.第二次志愿填报
7月29日9时至7月31日17时,考生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校考和统考阶段)、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以及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提前高职批次和高职批次)。
3.三次征询志愿
7月22日至7月23日,考生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 阶段征询志愿。
7月29日至7月30 日,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
8月5日,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
1.填报依据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23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院校名称、专业名称、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等填报内容均以《2023 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本科各批次院校名称下设不同专业组(专业组代码为5 位数字),并注明专业组名称、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专业组在津招生总计划数等;专业组下设本组内各专业(专业代码为2位),并注明专业名称、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等。高职各批次院校名称左侧数字为该院校代码(5 位数字),右侧数字为院校在津招生总计划数;专业名称左侧数字为该专业代码(位数字),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津招生计划数。
(3)招生院校计划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提供,仅供考生参考。收费标准以考生录取通知书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为准。
2.填报要求
(1)考生须按照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被投档,高校也不予录取。填报时要特别注意分清报考院校专业组、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及其所在的录取批次。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无误,因自身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经考生网上提交的志愿信息作为计算机投档和高校录取的唯一志愿依据。
(3)填报军队、公安、消防等招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体测、体检和政治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提前本科批次中的综合评价试点院校,部分招生院校的航海类专业、非通用语种专业及公费师范类专业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参见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4)天津师范大学继续在津招收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天津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毕业后,面向天津市静海区、蓟州区、东丽区、滨海新区、宝坻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 9 个区就业,就业岗位主要来自于静海区、蓟州区;小学教育(科学方向)专业 本科毕业后,面向蓟州区、静海区、河北区、宁河区、滨海新区、和平区、宝坻区、东丽区、北辰区、河东区 10 个区就业,就业岗位主要来自蓟州区、静海区。各接收区负责落实天津市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任教学校和岗位。考生须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般到接收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 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由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5)报考本科批次英语专业或有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3 月下旬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6)报考本科批次 A 阶段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相应高校的考核并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达到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7)报考艺术类各批次统考阶段院校志愿的考生,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报考艺术类各批次校考阶段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若报考专业属于专业市级统考范围,则考生还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8)报考体育类专业各批次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市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9)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本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院校志愿;填报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除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外的其他普通类高职院校志愿。
普通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凡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相应批次志愿填报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正式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利用“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熟悉志愿填报流程,掌握志愿填报策略,形成初步的志愿填报方案。
正式填报时,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按照《普通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 考生须输入考生号、密码、图片验证码、手机短信验证码(接收手机为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后,务必点击志愿填报页面上的“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所报志愿方能正式生效。如需继续修改志愿,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重新进入系统,在志愿填报页面上修改并通过点击“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保存所报志愿信息。 考生须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手机号码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接收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确保手机号码准确,并注意做好个人信息及手机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因自身填报失误、个人信息泄露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录取批次
天津市高校招生录取共分为五个批次,依次为: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提前本科批次和普通本科批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
2.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艺术类本科校考阶段设置 2 个单独志愿,1 个为自划线院校(专业组)志愿,1 个为非自划线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器乐)、音乐类(声乐)等类别,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符合分数范围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艺术类本科统考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3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提前本科批次分为 A、B 两个阶段。提前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顺序志愿,其中招收飞行员院校志愿单独设置,仅限军队招飞定选合格和民航招飞体检合格的考生填报;其他院校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本科批次 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 从调剂专业志愿。B 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仅限具有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高中三年学籍和天津市户籍制度改革前的农村户籍,并且在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和蓟州区报名参加2023 年天津市普通高考的考生填报。
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军队院校,在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以上录取新生。招生专业分为非指挥类、指挥类和指技融合类,非指挥类专业、指挥类专业和指技融合类专业在体检标准、分数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考生报考时须注意区别。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公安类院校,因需要提前进行体检、政治考察,须与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同时填报,设置1 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3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3)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志愿前,单独设置“特殊类型考生志愿”,由已参加本科批次 A 阶段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4)普通本科批次分为 A、B 两个阶段。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50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普通本科批次 A 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 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本 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本科批次 B 阶段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5 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5)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校考和统考两个阶段。校考阶段设置 1 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
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统考阶段细分为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器乐)、音乐类(声乐)等类别, 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每个专业类别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别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 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3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6)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分为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置 1 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3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20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在规定时间、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原则上按照余缺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职(专科)批次征询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 10 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