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4-03 10:01
高考美术生综合分怎么算?因为各省、各院校的招生政策不同,每个省份和学校的综合计算公式和规则也有所不同。以下为各省的综合分计算公式,可供参考。
高考美术生综合分怎么算?
艺术类考生的综合分是由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合成的。
常见的综合分公式有:
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综合分
专业成绩 x50%+文化成绩 x50%=综合分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x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x40=综合分
高考美术生分数计算公式:
本科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专科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计算: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4.5×50%
每所院校的录取原则都是不同的,有的侧重文化课,有的侧重专业课。我们需要针对每个院校的录取要求进行计算。
2022年各省综合分计算公式汇总一览(如有变动,以今年官方发布文件为准)
1、北京市
本科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加分)×50%;
专科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及照顾加分)×50%。
2、天津市
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3、上海市
投档成绩按文化成绩占 50%,专业统考成绩占 50%进行折算;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45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450×50%。
4、河南省
具体计算方法参照报考院校计算方法。
5、山东省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750/300)×70%+文化成绩 ×30%。
6、安徽省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7、江苏省
美术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8、浙江省
美术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9、福建省
美术类的综合分=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2.5×60%。
10、江西省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450×750×70%)。
11、广东省
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12、湖北省
投档成绩=[(高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2
13、湖南省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14、黑龙江省
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15、吉林省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含照顾分)x0.6+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总分。
16、辽宁省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17、四川省
省内学校和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省外学校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排序投档。
18、重庆市
美术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
19、河北省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美术类专业满分300分。
20、山西省
综合分=文化成绩/750 ×100 ×30%+统考成绩/300 ×100 ×70%
21、陕西省
我省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为:
(1)省内院校除播音编导类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省内院校各艺术类专业和省外院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均不得采取将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各自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成绩的方式排序录取。
22、甘肃省
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总分×70%。
23、云南省
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排序成绩有以下六种计算方式,院校在编制计划时每一个招生专业对应其中一种计算排序成绩方式:
(1)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6)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24、贵州省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采取“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
即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专业)、高职(专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合计总分位次排序,文化合计总分位次相同艺术(文)考生优先。投档时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25、广西省
综合分=高考总分×40%+艺术成绩×(750/300)×60%。
26、青海省
美术类综合分(省级统考合格考生)=普通类投档成绩(含照顾分)+专业成绩
27、海南省
(1)艺术(非“校考”)类
艺术(非“校考”)类的投档成绩:在考生高考总分、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分别以各专业类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2)艺术“校考”的投档程序及办法
对于不作分省计划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艺术专业招生的,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省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给招生高校投档,由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校考”成绩或我省统考成绩及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28、宁夏省
投档成绩=高考成绩×30%+统考专业成绩/300×750×70%
29、新疆区
具体计算方式参照报考院校计算方法。
30、内蒙古
对于使用我区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我区网报志愿系统可提供第一专业志愿的四种排序方法的排名信息。填报志愿时考生根据所填报高校的录取规则选择相应的排序方法,从而了解本人在所报高校、专业的排名。建议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使用我区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明确录取规则按以下4种排序方式之一录取:
(1)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下同)排序;
(2)按统考成绩排序;
(3)按文化课成绩×40%+统考成绩×60%排序;
(4)按文化课成绩×60%+统考成绩×40%排序。
31、西藏区
(1)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分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分省招生计划艺术院校。参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提前录取;参加我区艺术加试的考生可以填报分省计划(我区对外公布的提前艺术类批次招生计划),由我区组织录取,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艺术类本、专科批次外的非艺术类专业。
(2)未参加我区统考艺术加试的考生不得填报以省级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