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5-27 15:46
本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根据国家教育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在各省份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专业(类)录取时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加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网友评价
匿名:这个专业很不错啊 , 至少我们学校的医学专业的同学在毕业时基本上都找到了工作,有力的提升了我们学校的就业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