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4-23 09:12
山东省高考常规批录取是平行志愿。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高校志愿并列的志愿。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主要区别在于投档方式上的区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阅读。
山东省高考常规批录取是平行志愿。所谓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高校志愿并列的志愿。平行志愿与传统志愿的主要区别在于投档方式上的区别。
平行志愿是首先将同类投档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按照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当被检索到的高校招生计划未满额时,该生即被投到该高校,体现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总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中,有关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体规定的)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高考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别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各类别、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各类别、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投档办法: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紧缺涉农试点专业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定向培养军士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1)第一次志愿投档。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以下情况除外: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定向培养军士生的院校投档,分别按照军校、公安、定向培养军士生相关文件执行。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依据招生高校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及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根据军队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全部投档;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
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招生,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3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
航海类专业招生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按照招生计划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
委培师范生招生,根据有关市教育局提供的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及考生填报的志愿,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根据其志愿,按招生计划1∶1.2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关联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考生资格,对达到普通类一段线(部分考生执行普通类一段线的65%)的考生全部投档。参加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后不得再参与其他类型的投档录取。
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确定。
(2)第二次志愿投档。按志愿顺序分4个轮次依次投档录取,首先按考生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参与第二轮次投档,进行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每个志愿投档办法与第一次志愿投档办法一致。
2、特殊类型批投档办法: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本科招生。
特殊类型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分阶段向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常规批投档办法: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将考生按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专项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对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投档时须关联具备资格考生名单。
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招生计划1∶1投档。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招生计划1∶1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专业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其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75%;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65%。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投档办法: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专业招生。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投档均不受文化成绩限制。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的志愿并关联第一专业成绩,按专业大类全部投档;其他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志愿,关联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根据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的1∶1.5,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高校均按照考生志愿,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上,关联合格考生填报第一专业的成绩,分专业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2、本科批投档办法: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1)统考和联考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本科所属专业类别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类等联考类别的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其他艺术类统考及联考专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舞蹈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80%+文化成绩×2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音乐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主持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航空服务艺术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30%+文化成绩×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校考专业关联合格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招生高校合格生源不足时(含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可以合理调整各专业间计划;在第三次填报志愿公布计划前,可以调整专业成绩使用办法,由使用校考成绩变更为使用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3)未组织校考、认可任何其他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含联考合格成绩)的招生高校专业,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投档,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科批投档办法: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对填报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统考专业志愿,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类别专业,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关联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或校考合格证,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专科校考专业,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投档办法: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及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体育专业本科招生。
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除高校招生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常规批投档办法: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1、合理组合院校志愿:切忌不宜全部填报高分段院校,也不必全部填报低分段院校,一般情况下考生可以根据自己高考成绩、个人兴趣爱好、身体条件等因素,在有可能被录取的院校范围中,合理、有序组合院校志愿。
2、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原则,具体如下所示:
(1)冲一冲:把有希望够得着的理想学校作为A志愿;
(2)稳一稳:把与自己成绩“门当户对”的学校作为B志愿;
(3)保一保:把比自己成绩稍低点的学校作为C志愿。
3、专业服从调剂:一般来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中,如考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被退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会增加被院校录取的机率,但也有可能会被调剂到不满意的专业。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