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5-26 17:51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预留学校总规模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北京交通大学
招生计划、选测科目及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预留计划的使用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使用的基本原则为: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投放到生源特别好、分数高的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