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5-25 18:00
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校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审录,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情况确定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结合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参考相关科目和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择优录取。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大连海事大学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南通大学
我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江苏省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初审及面试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登录江苏省高考志愿信息网对本人自主选拔录取志愿信息进行预确认并参加参加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B(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的考生,录取时按加权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按照《南通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