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5-25 16:45
对报考我院普通类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在录取时将按照“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对符合专业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普通类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再采用“志愿优先、兼顾级差”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详见我院招生网公布的2015年江苏省录取规则。
湖南城市学院
学校招生专业为: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旅游管理、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英语、商务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46个本科专业。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江苏省外考生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决定进档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如不服从,作退档处理。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及等级要求:选测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由考生自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