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04-12 11:19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待。享受政策优待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阅读。
2024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2024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执行;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2024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如有变化,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待。享受政策优待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相关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24的加分政策暂无公布官方,以下是2023年的加分相关政策,仅供参考。
1、自2023年高考起,该加分项目分值由加20分调减为加15分,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由加5分调减为加3分,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高考加分政策:进一步精准确定少数民族加分条件和实施范围。
2、公务员招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在2023年仍然有效,加分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为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公务员招考中对少数民族的加分政策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
3、自2023年高考起,该加分项目分值由加20分调减为加15分。高考加分政策再调整,汉族考生也可加5分。自2023年高考起,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由加5分调减为加3分,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4、贵州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最新政策如下: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2024年起,该区域取消该项目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