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5-20 13:53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录取平行志愿超出1:1比例投档到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宜春学院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研究并报请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市、区)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