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5-20 11:20
为了保证天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中国民航大学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在安排专业时,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我校是中国民航局直属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高等学校,立足民航,服务社会,面向市场是我校的办学宗旨。故学生进校后,对民航企事业单位有委托培养需求的考生,在满足学校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可调整其专业志愿。
河北大学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体检要求。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没有分数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