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5-19 15:49
招生计划: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学校在浙江省实行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学院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本科学费:艺术类6800 元/人·年,农学2500 元/人·年,其它4600 元/人·年。中外合作课程项目班 19200 元/人·年。住宿费:1000—1500元/生·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