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5-19 16:18
办学特色:办学以来,学校秉承“信、敏、廉、毅”的校训和“敬业乐群、臻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形成了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的办学特色。学校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法德治校,形成了在红土地上培育创业型人才的办学模式,走出了在欠发达地区办人民满意高校的路子,努力朝着 “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发展目标迈进。
不设院校志愿级差,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录取。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一、二志愿和二、三志愿的级差分别为3分和1分,以后志愿不设级差;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安徽财经大学
1959年5月16日,我校经中共安徽省委财贸部批准成立,校名为“安徽财贸学院”,校址位于合肥市合安路。1961年7月,迁址素有“珍珠城”美誉的淮河流域中心城市蚌埠,校址设在交通路。1964年5月,学校划转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管,1966年3月,更名为“安徽商学院”。文革期间,学校改办中专,隶属关系几度变更,并先后更名为“安徽省财经学校”、“安徽省供销商业学校”。
综合分换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二)安徽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