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05-29 10:14
影响录取规则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分数以及当地的政策等等,那么2023年湖南文理学院的录取规则是怎样的?本篇邦博尔小编为大家介绍湖南文理学院的录取规则,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以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第二十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一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原则以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后,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包含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则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只包含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则折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在个别省份对录取原则有特别规定的,按该省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依照录取原则分配专业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已满额,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各类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以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