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4-13 17:28
1、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2、南开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坚实的科研基础以及独特的专业优势,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
3、经教育部核准, 2014年南开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3250人。南开大学根据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0年面向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2、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3、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招生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学校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按考生高考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第一学校志愿录取不满时,在本科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考生。
3、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