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4-09 16:24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是属于工学类的。
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的主要课程:土木工程制图、工程力学、工程流体力学、消防燃烧学、工程热力学与传热学、消防给水工程、消防法规、火灾动力学、火灾数值模拟、防灭火自动化技术、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火灾风险评估、火灾保险、城市消防规划、阻燃技术。
下面列举三个开设有消防工程技术专业学校的招生简章
1.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原则上在同批次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接受省级招办投档。首次进档考生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首次进档考生。非首次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进档考生专业(不含内蒙古自治区和江苏省 )。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并其它表现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高分考生如不能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将依次安排其所报的其它专业,如仍不能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空额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不服从又无法满足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一本批次录取时,对同分考生,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批次普通类理科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批次普通类文科专业录取时,同分考生,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招办有明确投档及录取原则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如没有特殊要求,比照我校的原则处理。
1.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外语、数学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