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4-02 09:09
会计与审计专业招收初/高中学生,本科读四年/专科读三年。
会计与审计专业的招生对象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高职院校的录取规则
1.我院原则上不设院校级差,不设男女生比例,如有更改将另行声明。专业录取要求: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在广东省的成绩排位优先录取。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自主招生考生按照《2013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企业合作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填报该专业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已录取考生不予以调整到其他专业。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即经济管理系专业按5000元/年.人收费,其他专业按6000元/年.人收费。住宿费按宿舍条件实行不同收费:天河校区500-750元/年.人;从化校区4人房间1500元/年.人,6人房间按1000元/年.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