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4-02 09:04
会计与审计专业招收初/高中学生,本科读四年/专科读三年。
会计与审计专业的招生对象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果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能满足招生计划,将按顺序在第二(或网上征集志愿)的考生中录取。
2.专业确定方法:根据学生志愿进行录取,对于院校第一志愿考生,采用“专业清”,即根据其专业志愿优先安排专业。对于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未满足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中职院校的录取规则
1、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 对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投档考生均按此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要求: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中职院校不收学费,只收取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