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3-31 14:03
会计专业的招生对象:
1.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 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领导担任。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3.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组长由院纪委书记担任。
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招生简章
1.我院按国家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对考生实行网上录取。具体办法是:对考分在本院录取批次线以上的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考虑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2.本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无特殊要求,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不会以身体健康状况为理由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