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的招生对象:
1.学校面向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福建、江西、山西、甘肃等八省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3.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浙江外国语学院的招生简章
1.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
3.按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