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3-30 09:58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及社区从事以人力资源管理为主的各种管理工作或人力资源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
下面列举三个开设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校的招生规则:
天津外国语大学
1.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及考生志愿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凡已投档的考生,符合录取条件,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学校将全部录取,不做退档处理;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大连工业大学
1、调档比例:同批次招生计划在50人(含50人)以下不超过120%调档;同批次招生计划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不超过110%调档;同批次招生计划在100人以上不超过105%调档;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划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对填报院校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院校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有关规定投档录取。
长江大学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对招生计划量大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学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2.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条件的考生,我校认可,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学校录取填报有我校志愿的考生,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一般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招办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