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03-06 09:21
工程造价专业的发展历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我国的经济制度逐渐有了一定的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获得一定的进步,业主和承包商相互间潜在的利益矛盾开始显现,客观上需要工程预算人员持有客观的态度,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量大幅增加。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保守的对工程预算工作者已经有了非常显著地改变,国外建筑行业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客观上对工程造价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熟悉本行业的国际惯例变成这类工作者的必备素质条件。
下面列举三个开设有工程造价专业学校的报考条件及报名条件:
山东英才学院
第一条 我院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公布为准。
第二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三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四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本科合格证,录取时对投档学生按照专业成绩录取。
西安财经学院
第一条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成立“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校长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后勤集团负责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天津理工大学
第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确定的并在本章程中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 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
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量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