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3-03-14 14:21
近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体育类专业文化课与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2023年体育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
体育类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未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填报的理工类志愿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体育类专业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新生。我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为: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类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投档。招生院校在陕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投档规则一致,投档后由相关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省招办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若全部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仍未完成,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缺额院校及专业,达到录取标准且未录取的体育类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官方信息为准。